商务部等6部门关于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推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
电子商务是数字经济领域发展迅速、创新活跃、应用丰富的重要组成,已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新动能。为持续推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、高水平开放、高效能治理,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巩固壮大,商务部等6部门联合提出以下意见。
一、着力赋能增效,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
(一)助力中小企业转型。深入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,鼓励电子认证在电商领域规范化应用,降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成本。升级全国电商公共服务平台,完善政策解读、案例发布、数据共享等功能。
(二)深化农村电商。实施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工程,拓展农村电商应用场景,推广电商直采、定制生产等模式,提高农村电商产业化发展水平。深入实施"数商兴农",支持发展"村播""田播"等特色直播。
(三)培育产业电商。开展"产业电商惠企对接"活动,强化国家电商示范基地分类指导与动态管理,鼓励各地立足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,打造电商特色产业集群。
二、加强创新引领,助力实现更高水平供需动态平衡
(四)加快技术创新应用。支持头部电商企业加大研发投入,发展"人工智能+电商",引导电商企业加强人工智能大模型等技术研发应用,优化消费体验、降低运营成本。
(五)大力发展品质消费。实施品质电商培育行动,构建标准体系,推动电商平台优化流量分配、搜索排名等机制,提升商品质量、服务口碑等指标权重。
(六)积极打造融合载体。优化数字生活服务,推动即时零售融入"一刻钟便民生活圈",积极发展智慧商圈、智慧商店,支持电商企业推出适合外国人全要素入境消费产品。
三、推进高水平开放,促进普惠包容发展
(七)推进跨境电商。推动跨境电商综试区高质量发展,大力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,完善海外智慧物流平台,鼓励电商企业在海外建设直采基地,扩大优质特色产品进口。
(八)拓展"丝路电商"。持续扩大"丝路电商"朋友圈,深化政策交流、产业对接、地方合作和能力建设,培育一批"丝路电商"重点合作城市。
四、营造良好生态,推动各方共赢发展
(九)压实平台责任。推动电商平台和平台内经营者、劳动者共赢发展,引导电商平台规范优化对平台内经营者收费行为,鼓励对新入驻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合理减免费用。
(十)加强常态化监管。加强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管理,健全网售产品资质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处罚机制,整治"内卷式"竞争,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。
来源:商务部网站 发布时间:2026-04-07
